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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實施中小學校長職級制等八條措施,進一步縮小區域、城鄉、校際差距,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河南明確,將在全省各級各類基礎教育學校開展校長職級評定工作,推進教育家辦學。校長職級從高到低設置為一至五級,由市級教育部門評審認定本地一級、二級校長職級,縣級教育部門評審認定本地三級、四級、五級校長職級,其中一級校長職級報省教育廳復核。評定指標包括辦學思想、個人素養、專業能力、任職資歷、辦學成效五個方面。
同時,河南還將開展萬名校長培訓,重點培養具備一定教學經驗、管理能力的青年教師;實施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加大縣域內中小學教師統籌管理力度,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財政部門要保障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