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資料圖】
2023年慶元縣山區26縣公務員專項招錄線上資格審核已經結束,根據《2023年浙江省山區26縣機關單位專項招錄公務員公告》精神,現將《2023年慶元縣山區26縣公務員專項招錄線上資格審核合格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參加對象
從通過資格審核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3:1的比例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前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單位具體開展資格復審,資格復核合格者方可領取面試通知書,具體名單詳見《2023年慶元縣山區26縣公務員專項招錄線上資格審核合格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附件1)。
(2)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23年4月20日(周四,上午9:00-12:00);
2.地點:慶元縣公共服務中心15樓15001會議室(濛洲街222號);
3.咨詢電話:0578-6121321,0578-6122610。
(3)資格復審應提供的材料
1.登錄教育部學信網(www.chis.com.cn)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打印《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認真填寫《2023年慶元縣山區26縣公務員專項招錄考生資格復審登記表》(張貼照片、正反打印、手寫簽字,樣表見附件2),在資格復審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工作人員。
2.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首頁及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3.社會人員(含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及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應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應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與省級項目辦簽署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議書”。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海島、邊遠地區計劃”(原“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人員應提供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海島、邊遠地區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志愿服務證》。
(4)報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職位的,需提供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參加2022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市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或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22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成績通知單,已參加2022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并取得主觀題成績的考生,應提供主觀題成績通知單。
二、面試安排
1.時間:4月22日(周六);
2.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除考生本人外,其他無關人員嚴禁進入面試區域。考生可根據自身需要自備飲用水、食品等,不得攜帶手機等電子通訊產品進入面試場地。若有舞弊行為者,取消面試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其他事宜
1.確有特殊原因的,可委托他人代為資格復審(代領面試通知書),代復審(代領)者除需攜帶招考公告規定的相關證件等材料外,還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委托人親筆簽名(加按指印)的委托書(委托書模板見附件3)。
2.考生如放棄資格復審的,請及時與慶元縣公務員局取得聯系,并以書面形式提出放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在該職位線上資格審核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
3.資格復審合格的,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請考生務必按照要求帶齊相關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場參加資格復審。
4.請務必保持通訊工具暢通,考生參加資格復審(面試)時應自備口罩等防護用品,并按有關要求做好個人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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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慶元縣山區26縣公務員專項招錄線上資格審核合格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2023年慶元縣山區26縣公務員專項招錄考生資格復審登記表(樣表)
3:委托書(樣表)
慶元縣公務員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