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一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制。它始于隋朝五省六曹制,確立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襲未改。各不同時期的統治者做過一些有利于加強君主專制的調整和補充。以下是小編的整理,大家可以參考。
三省六部制的具體內容
1、三省六部制是隋代至唐初建立起來的中樞體制,是中國古代繼秦漢三公九卿制之后又一套行之有效、影響深遠的政治制度。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
2、以六部為主體的行政文書制定與處理機構,包括尚書都省的六部二十四司。主要以國家法令為依據,制定并處理所負責的行政文書。六部各設一名長官尚書,并設侍郎作為尚書的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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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尚書都省的六部二十四司是行政工作的主要處理部門,中書省是國家最高政令制作的主要部門,而對行政文書與最高政令的審核權則在門下省,如無門下省的審核認可,將無法實現政令的發布與行政工作的執行。門下省憑借著這種特殊地位成為唐初三省六部行政中的最關鍵一環。
4、三省六部制門下省官員在有關國家政務的公文書上下過程中所擁有的審查和把關的職權。
三生六部制的影響
1、三省六部制中國古代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的進一步完善。
2、對后世的政治制度產生較大影響。三省之間既相互限制,有互為補充,明確分工,提高了辦事效率,避免了權臣獨攬大權,有利于加強皇權。
3、三省六部制的確立,是我國古代政治制度發生深刻變化的標志,決策、審議、執行權力的分解,既明確了行政分工,又是三省之間相互牽制,對后世的國家體制產生了深遠影響。
三省六部制反映了中國古代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君權的加強有利于鞏固君主的統治。對后世的政治制度產生較大影響。三省之間既相互限制,有互為補充,明確分工,提高了辦事效率,避免了權臣獨攬大權,有利于加強皇權。
三省六部制的職責分工
1.尚書省,最高行政機構,負責執行國家的重要政令。
2.門下省,審議機構,負責審核政令。
3.中書省,決策機構,負責草擬和頒發皇帝的詔令。
4.六部的職能如下:吏部,負責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員。
5.戶部,負責財政、國庫。
6.禮部,負責貢舉、祭祀、典禮。
7.兵部,負責軍事。
8.刑部,負責司法、審計事務。
9.工部,負責工程建設。